(董军堂)近日,为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精神,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区域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追赶超越目标,延安市出台了《科技创新驱动县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从县区科技需求库的建立入手,通过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具体措施,通过加强科技管理干部培训与交流提高科技管理干部的服务水平,最后通过县域科技进步水平评价机制对驱动县域经济发展的效果进行考核评价,从而全方位保证政策的落实。
考虑到县区提出科技需求的实际困难,科技局将组织在延高校和科研机构相关研究人员深入县区,编制出“一县一策”清单,建立起科技需求库。同时,将需求库作为科技计划项目部署的重要依据,在市级科研项目安排中给予持续支持。
成立市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领导小组,秘书处分别设在延安大学和延安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建我市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并与省工业、农业、社发领域技术创新联盟进行衔接。支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围绕各自产业领域实施技术合作,开展集成创新、联合攻关和核心技术转化等工作。对运行良好的创新联盟采取后补助的形式予以支持,并将优先推荐联盟企业申报中省科技项目。
鼓励县区与大学、院所加强战略合作,积极推广“一院一所”模式,支持地方企业依托大学、院所共建创新平台,同时支持大学、院所围绕地方主导产业建立科研示范基地。科技部门必须重视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探索企业与研究机构的长效合作机制,提升县域科技创新能力。对县区联合研究机构的特色产业创新链项目给予持续支持。同时,对购买高校院所技术成果并在本地实施转化的企业,按其年技术成果交易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后补助。
建设市级科技成果转移线上平台和线下机构。市级平台将和省级平台建立互动,定期向省级平台发送县区技术需求包。在延安市技术转移中心的基础上,再重点引进或培育5家以上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市政府设立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充分调动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的积极性,明确科技成果转化的处置权,充分保障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每年择优支持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潜力大的科技成果在企业实现产业化,根据其新增项目投资额度和实施进度给予一定资助。
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从优落实科技特派员选派政策,对于到边远贫困地方开展科技服务的特派员,服务费用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解决,对于深入企业的科技特派员在科技项目安排上给予支持。鼓励县区向西安高新区、大学、院所等单位派驻科技特派员,实施项目对接,推动西安富集的技术成果向区县转移转化。鼓励科技特派员通过许可、转让、技术入股等方式转化科技成果,创办各种类型的经济实体,与农民建立利益共同体,保障科技特派员从相关收益中取得合法收入。对离岗科专职技特派员,在3年时间内实行保留原单位工资福利、岗位、编制和优先晋升职务职称的政策,期满后可以根据本人意愿选择辞职创业或回原单位工作。
充分利用省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的作用,逐步设立省市共建政府性创业投资基金;联合培育扶持科技型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建立省市联合的科技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创新科技信贷产品和服务形式,引导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支持力度。商业银行为科技型及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按其年度科技贷款总额和增速给予奖励。建立科技保险补贴机制,对参加贷款信用保证类保险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分别按照年度实际保费支出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
鼓励县区科技部门,依托高校、企业、创新联盟建立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孵化器,吸引地方籍大学生回乡创新创业。与省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联合设立子基金,对运行良好的创新创业平台给予后补助支持。鼓励和支持“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建设,对成功获批国家级和省级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项目按相关规定分别给予后补助。重点培育20-30个创业团队入住“众创空间”。
按照延安市“十三五”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划,围绕我市“三区九园”、“四核百园”、“一核四片”等工业、农业和文化旅游产业布局,以创新要素的集聚融合与流动促进产业合理分工,推动区域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整体提升。积极将延安经开区创建为国家级高新区,将志丹、安塞等工业园区创建为省级高新区。支持各工业园区依托我省高校建立“飞地园区”,吸纳各高校的科技资源,保障各工业园区有可持续的创新源头供给。
分层次培训科技管理人员,依托延安大学对县区科技管理干部集中轮训。市科技局负责每年对县区科技局负责人进行培训,造就一批具备较强政策研究、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能力的科技管理人才。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科技培训工作,克服重使用轻培训、使用与培训脱节的倾向。鼓励高校选派优秀教师到市科技局实践锻炼,鼓励市县选派科技管理人员到高校学习培训,鼓励高校科技研究入员到企业挂职,通过人员交流,对接科技资源,建立政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
根据《延安市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考评办法》,分别从R&D支出占GDP比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技术市场交易额、知识产权(专利)授权、科技型企业产值占GDP比重和科技型企业培育数等6个方面,建立县域科技进步水平评价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监测考评指标体系。以创业创新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为激励目标,以激励加快经济发展为政策导向,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争先进位,对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县区给予奖励。每年对县域科技进步水平进行评价,对年度评价优秀的县区给予表彰。